政府信息公开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8、412号提案的并案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9 15:07:18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98、412号提案的并案答复

 

王振凯、杨雪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分类回收健全社区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关于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筑牢绿色生态屏障的建议”收悉,现并案答复如下:

一、推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市商务局牵头进一步修订完善《邯郸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推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统筹安排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网点布局,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效衔接。同时,加强212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管理,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优化经营模式,进一步规范回收场所内废旧物资的分类、码放、储存等工作,强化废旧物资存放的安全管理。鼓励回收企业积极对接大型物业公司、环卫作业单位、加工利用企业,建立点对点长效合作机制,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化、规模化运营。

二、持续加大前端分类投放设施建设

目前,主城区640个居民小区已安装了1295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屋),90个居民小区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123个,并根据投放需要配备了分类投放指示牌、避雨棚、便捷拉环、夜间照明和洗手装置等便民设施,更方便了居民垃圾分类投放。同时,根据《邯郸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六款,“城管部门负责对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此,市城管局将持续督促指导各区综合执法部门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城市容貌干净整洁。

三、同步实施再生资源经济与绿色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将防范环境污染贯穿再生资源项目建设、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确保再生资源经济与绿色发展同步实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市交通运输局近年来一直立志于建筑垃圾再回收再利用,从而实现城市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并结合《关于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后续将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与各相关单位加强合作,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市直主管部门编制完成相关专项规划后,统筹纳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在详细规划中预留相应的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四、完善金融和财政扶持政策

        3月20日,我市印发《发展绿色金融助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十六条措施》,聚焦企业绿色转型融资需求,从完善绿色信贷专营网络、推行绿色信贷“四单”管理机制、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等多方面共同发力,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创新绿色金融,引导全市传统产业全面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市财政局将用足用好现有财政政策,支持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一是认真执行中央、省、相关市政策,对已经出台的政策,坚决贯彻执行。二是吃透政策。及时把握上级有关政策动向,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加大沟通对接。三是明确重点。紧贴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加大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力度,支持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接下来,市商务局将牵头做好再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邯郸市商务局

                                                     2024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