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6-20 16:06:31

 

金位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邯郸会展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区域会展经济新高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监管方面

     《展会活动管理办法》中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主办、协办、参与展会活动做出明确规定。市商务局将严格遵照执行《展会活动管理办法》各项规定,持续巩固全市清理规范展会活动工作成果,加强展会活动方面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报批程序,引导展会增强市场化、社会化运作能力,促进全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二、税收方面

一是根据国家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有关税收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有关税收的部门规章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市级税务机关作为税收政策的执行部门,主要职责是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在我市范围内得到准确、有效的贯彻落实,无权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在推动会展经济发展方面持续加力,不断优化涉企纳税服务工作,向会展服务企业和参展企业精准推送适用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如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也能有效减轻参展企业创新成本。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政策辅导,助力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三是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动态,一旦支持会展经济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第一时间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联络群、上门辅导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地辅导相关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另一方面,对于支持会展经济发展税费优惠方面的建议,市税务局将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争取在国家税收政策制定层面得到关注和支持。

 

邯郸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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