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邯郸市商务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01-29 17:01:20


(一)办公室:负责政务值班、公文处理、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承担督查督办、制度建设、档案、保密、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和阶段性商务工作安排建议;研究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商务运行综合分析和政务信息工作;统筹协调商务领域改革;参与重要会议组织并承担会议材料准备工作;负责本单位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商务领域前瞻性研究和重大商务课题调研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市商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推进普法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临时出境人员政治审查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人事档案;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财务处:协调申报各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等专项资金项目并实施管理监督;协调落实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外汇等政策;负责部门预决算、局机关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公积金等管理工作,协调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本部门资产、基建的核算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会工作;负责定点扶贫、对口援助资金管理工作。

(四)市场体系建设处:研究拟订全市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提升;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组织实施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商贸流通服务处:负责提出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完善国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流通方式发展,促进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技术进步;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构建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商贸企业节能减排等绿色流通工作,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商务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生活服务业)行业的管理工作。

(六)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邯郸市商务应急管理办公室):监测、分析省内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蔬菜、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按有关规定拟订酒类流通规划和政策,负责酒类流通发展和促进工作;负责蚕丝绸协调工作。

(七)市场秩序处:牵头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商业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牵头推动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商贸领域行政执法;负责管理12312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工作。

(八)对外贸易处(邯郸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货物进出口工作,拟订全市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任务目标,监测分析全市进出口贸易运行状况;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负责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及有关目录,负责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协调;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监督和指导工作。配合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及做法;做好进出口商品贸易救济案件调查工作,指导、协调涉案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申诉;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制;配合商务部和省商务厅交办的世贸组织相关工作,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市贸易争端相关工作;按规定对全市贸易政策进行合规评估,负责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服务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业出口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全市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外经济技术展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九)对外经济合作处(国际经贸关系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投资合作相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法管理、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负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事项相关材料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和招收备案审查工作(一般劳务、工程项目);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我市具有合法资质的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我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管理我国对外援助涉及我市项目实施;指导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组织对外经济合作相关培训;负责全市经济合作统计工作。贯彻落实承担国家和省多边、区域经贸政策,组织实施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的经贸活动;组织协调境外重要经贸团组和活动,负责与我国驻外使馆经商处和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处建立沟通和信息联系机制;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及外国政府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归口管理落实在我市的全部国际无偿援助项目;贯彻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研究制定全市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签订的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等在我市的落实;贯彻实施国家、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和政策。

(十)电子商务和信息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则、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及管理工作,组织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信息体系建设。

(十一)企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处(信访办):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指导推进直属企业改制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保值增值;负责直属企业解困及直属企业需要协调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指导协调商务系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的工作安排、责任分解、年终考核;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较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有效监管;组织协调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督促指导各级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模拟实战演练和制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综合治理,提高各种社会治安、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值守和应急处置能力,密切注视各类群情社群动向,及时预防、发现和正确处理较大的群体事件;承办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统计报表、资料报送及档案台账建设等信息管理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