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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消费季”暨“中秋国庆 乐购双节”促消费活动——幸福邯郸欢乐购消费券来了
时间:2023-09-27 17:09:34     点击数:35132     邯郸市商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为持续做好促消费稳增长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全面抓好消费促进工作,有效刺激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快速回暖,拉动经济增长。全市拟于2023年9月27日至10月6日,举办“金秋消费季”暨“中秋国庆  乐购双节”促消费活动,持续促进市民消费,拉动全市消费氛围。

此次促消费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通过“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购物满减优惠;线下通过实体店购车送油卡等形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节日的浓厚氛围。

此次促消费活动电子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10月6日,活动共计10天,每日10:00限额发放,消费券有效期3天,最后核销日期为2023年10月8日,未核销券回归券池继续发放,发完即止。消费者须通过“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选择所在区域领取区域专属消费券。消费券包含商超消费券,家电、珠宝消费券等,部分地区还包含汽车消费券。消费者可通过百度APP搜索“幸福邯郸欢乐购”或“邯郸消费券”、打开百度APP“惠生活”点击顶部“幸福邯郸欢乐购”、打开百度APP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等方式领取。

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汽车销售企业(4S店)消费,单笔消费达到标准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核销,且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消费者向商家展示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二维码,经商家扫描进行核销,使用后的消费券标记商家信息。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4S店)自主购置汽车后,须向所购汽车的销售方(4S店)提供如下购车证明材料: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活动期间新购汽车购车发票(复印件)、新购汽车的购车合同(复印件)、申领补贴表等。此外,个人消费者购车证明材料须经汽车销售企业(4S店)进行初审,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县(市、区)商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个人消费者购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以赠送中石油、中石化加油IC卡、消费卡等形式向购车人兑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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