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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15 15:07:44     点击数:76629     邯郸市商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一、活动期限。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商用车。
       四、补贴标准。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0000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五、补贴申报。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务必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本人银行账号,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加盖公安车管部门印章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或在“车管12123”APP下载的电子版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
      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附件,务必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对报废和更新时间前后顺序不做要求。

      咨询电话:0310-3119303


解读: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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