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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各相关部门: 近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扎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等要求。按照省政府批办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联席会议办公室,遇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联系人:刘洪芳 0311-88600526 田芙菁 0311-88600530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河北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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