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邯商办字〔2020〕9号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刘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和管理行为,建立与发展循环经济相适应的再生资源绿色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邯郸市再生资源绿色回收体系建设(2017年-2020年)的意见》(邯政字〔2017〕53号)要求,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构建城乡再生资源绿色回收体系 市供销社作为全市再生资源绿色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推进“一车一亭一园一网”市、县、乡(镇)、村再生资源绿色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我们将结合工作职能调整,督促市供销社在主城区及县区域以建立社区绿色回收亭(站)为主导,以规范流动收购车和中转运输货车为载体,以建设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为交易平台,构建“社区回收+车辆收购中转+园区集散加工利用”的循环发展经营体系,建设邯郸市“在线智能回收”公共信息服务网站平台,到2020年,全面建成“一车一亭一园一网”再生资源绿色回收体系,网点建设达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的工作目标。 二、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 按照《关于邯郸市再生资源绿色回收体系建设(2017年-2020年)的意见》总体目标要求,市主城区:配置统一标识、样式的1000辆左右封闭式电动三轮收购车和30辆左右厢式中转流动运输货车,建设150个左右社区绿色回收亭(站),建设4家占地100亩以上的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邯郸市“在线智能回收”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县域:2017年-2020年,各县(市、区)和冀南新区至少建成一家占地100亩以上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县城区内每个较大的社区都要建设一家社区绿色回收亭(站),80%的行政村建立绿色回收站(点),初步形成以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为龙头,以社区绿色回收站亭为基础的县、乡(镇)、村再生资源绿色回收利用体系。此项工作由各级供销部门负责落实,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沟通,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实现成效。 三、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 市商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按照《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精细化管控暂行方案》和市委主要领导2019年10月6日调研主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制定排查取缔工作方案,联合城管部门,督促主城区商务部门迅速开展废品收购站点排查取缔工作。截止到10月29日,主城区四区共排查环路以内废品收购站点125个、取缔64个、限期搬离61个,可以说,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取缔不彻底或者死灰复燃站点,进行打击和取缔,督促临漳县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全面排查治理,遵照从业人员管理标准、规范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加大垃圾分类及可回收物管理工作,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一个环境整洁、干净卫生的氛围,力争实现绿色生活、绿色发展。 邯郸市商务局 2020年4月5日
领导签发:王建国 联系人及电话:刘永峰 301690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