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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6-22 11:06:52     点击数:4713     邯郸市商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李继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经与有关部门专访调查、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已在市商务局完成电子备案的二手车流通企业共143家,其中二手车交易市场77家,二手车经纪机构24家,二手车经销企业37家,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5家。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2005第2号)、《河北省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冀商建设字〔2017〕8号)等有关要求,商务部门将会同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共同促进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引导发展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提高行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逐步完善软硬件设施,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逐步实现市场的转型升级,不断壮大市场规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和部门监管责任,积极推动二手车流通企业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同时加大部门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作用,推进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统筹规划布局,严格设立标准

加强规划引领,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有关“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要求,结合《邯郸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暨《邯郸市中心城区现代商贸业空间布局规划》有关要求和全市汽车保有量、二手车交易量、行业现状、发展趋势等因素,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导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同时,严格执行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要求,参照《二手车流通经营管理规范》(SB/T11144-2015),严格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设立标准。对规模较大、服务功能完善的龙头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重点培育,为提升全市二手车交易管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依据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二手车流通行业的监管,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切实维护二手车流通秩序,共同促进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形成布局合理、交易方便、功能完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二手车流通体系。鼓励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开展,加强行业自律,全力做好行业信息统计汇总、企业信息咨询、人才技术推广培训等基础性保障工作,不断促进全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邯郸市商务局

2021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福涛  311930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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