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邯郸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十七条措施》,共涵盖六个方面。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解决项目签约落地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放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支持长邯聊高铁、茅岭底水库、邯郸热电厂退城进郊、连泉和西达抽水蓄能等交通、水利、电力、新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强化重点项目用能保障,对能耗强度符合要求的新建项目,不受能耗增量指标限制,实行随时报审;对新建化工项目的原料用能不计入项目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
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加快恢复大宗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研究制定《邯郸市促进家电消费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给予家电等大宗消费补贴。落实国家和省打造消费新场景政策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品质消费、特色消费的多元需求,组织线上线下消费促进活动。执行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要求,落实好降低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关要求。

持续稳定外贸外资
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新会展服务模式,积极吸引外商投资。支持全市有实力企业和专业机构建设、运营和租赁海外仓,完善仓储配送、营销展示、出口退换货及售后服务功能。搭建线上贸展洽谈平台,为企业搭建全链路、交互式、24小时全天候“云展厅”。围绕“532”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专题招商对接会,邀请一批境内外有合作意向的外资企业参会,力促签约一批外资大项目、好项目。

切实稳定市场主体
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大力度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优化市场监管执法服务,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对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转交有关县(市、区)和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河北省防疫检查点保通保畅管理标准流程(第四版)》要求,确保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应开尽开。
保障粮食能源安全
加大粮食稳产保供力度,确保能源安全和稳定供应。在做好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上,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加强煤炭产供销体系建设,督促电厂电煤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加强与周边电网沟通对接,确保重要时段电力供需平衡。积极协调“三大油”保障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全力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的气源供应。

切实保障基本民生
扎实开展支持就业创业系列行动,高质量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启动创业带动就业行动,全面落实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场地租金补贴等政策,按规定落实政府投资创业载体30%左右场地向高校毕业生免费开放,用足用好农村金融担保政策,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全力加快20项民生工程和10项民生实事中未完工工程项目建设。邯郸市相关部门正在按照接续政策十七条措施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政策更好地惠及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