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冻肉和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经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评审小组实地考察评审,并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拟确定邯郸市金都食品有限公司承担2021年度175吨省级冻猪肉储备、储备资金35万元,拟由河北康远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2021年度150吨省级冻牛羊肉储备、储备资金30万元,拟由河北鼎康粮油有限公司承担2021年度650吨省级冬春蔬菜储备、储备资金65万元,拟由河北政麟食品有限公司承担2021年度300吨省级冬春蔬菜储备、储备资金30万元,拟由河北美德农产品有限公司承担2021年度300吨省级冬春蔬菜储备、储备资金30万元。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反映。联系电话:3118238;联系人:李栋。
市纪委驻商务局纪检组监督电话:3118005。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