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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1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10-08 09:10:25     点击数:3030     邯郸市商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617号提案的答复

丛台区政协:

非常感谢百忙中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高邯郸商户“办卡”的门槛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商务部门负责预付式消费中单用途预付卡的管理工作。商务部于2012年9月21日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第9号),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案、发行与服务、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商务部门负责本辖区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法人企业进行备案管理,不包括个体等非法人企业,也不包括文化、体育、娱乐、教育、旅游等行业。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在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备案,规模发卡企业在市级商务部门备案,备案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

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一直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对全市发卡企业进行监管,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并通过12345市长热线接受广大消费者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有关的举报和投诉。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发卡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在全市营造一个让消费者放心的和谐消费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会办意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深入开展了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管,加大对市场监管领域预付式消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更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预付式消费风险。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适度消费,合理充值,依法维权。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调解的纠纷案例进行曝光,震慑不法分子。二是强化辖区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督促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严格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规范预付式经营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将相关的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向商务、公安等部门的通报和移交工作,并留存好有关手续或记录。督促经营者完善自律制度、承诺制度、诚信制度,有效规范预付式消费经营行为,确保预付式消费市场环境持续向好发展。三是依法监管,严厉查处预付式消费经营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监管,严厉查处预付式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根据摸排的底数,针对排查的问题线索,有重点地开展了集中整治。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排查各类预付卡经营主体1642家,排查问题线索25个,行政约谈26家,调解消费纠纷220件,立案查处案件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3万元。

邯郸市商务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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