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财务公开
  • 单位概况
  • 时事要闻
    • 工作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民互动
    • 我要留言
    • 更多回复
    • 我要查询
    • 留言统计
    • 办事统计
  •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您当前位置:通知文告
“首季惠购 邯你消费” 1500万惠民消费开始了
时间:2024-03-21 14:03:21     点击数:54114     邯郸市商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首季惠购 邯你消费”

1500万惠民消费开始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落实商务部“消费促进年”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抓好消费促进工作。全市于2024年3月22日至3月31日,举办“首季惠购 邯你消费”促消费活动,持续促进市民消费,拉动全市消费氛围。

      此次促消费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通过“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线下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

      此次促消费活动电子消费券统一发分放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3月31日,每日10:00限额发放消费券,有效期3天,最后核销日期为2024年4月2日,未核销券回归券池继续发放,发完即止(部分区县消费券发放周期有所不同,以各地消费券实际情况为准)。消费者须通过“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选择所在区域领取区域专属消费券。消费券包含商超、家电、珠宝消费券等不同品类。消费者可通过百度APP搜索“幸福邯郸欢乐购”或“邯郸消费券”、打开百度APP“惠生活”点击顶部“幸福邯郸欢乐购”、打开百度APP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等方式领取。

      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汽车销售企业(4S店)消费,单笔消费达到标准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核销,且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消费者向商家展示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二维码,经商家扫描进行核销,使用后的消费券标记商家信息。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4S店)自主购置汽车后,须向所购汽车的销售方(4S店)提供如下购车证明材料: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活动期间新购汽车购车发票(复印件)、新购汽车的购车合同(复印件)、申领补贴表等。此外,个人消费者购车证明材料须经汽车销售企业(4S店)进行初审,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县(市、区)商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个人消费者购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以赠送中石油、中石化加油IC卡、消费卡等形式向购车人兑付补贴。


  • 下一篇: 市商务局组织开展我市首季汽车促消费活动
  • 上一篇: 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

Copyright © 2011-2013 Powered by 邯郸市商务局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  网站标识码:1304000002
备案号:冀ICP备19014392号  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邯郸市商务局  0310-3011234  网站地图

邯郸市商务局 版权所有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