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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组织开展我市首季汽车促消费活动
为有效做好全市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工作,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3月28日至3月31日,市商务局将以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我市首季汽车促消费活动。
据了解,活动按照“市级统筹安排、县级组织实施、企业积极参与”原则,市县两级合计投入惠民促消费资金2500万元。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市总体方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组织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参与汽车促消费活动,激发居民汽车消费潜力,推动全市汽车消费。 在此次促消费活动中,全市限额以上的汽车经销企业均可申请参加,购车品种为7座(含)以下家用轿车。补贴标准以新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每购1辆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每购1辆20万元(含)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购车补贴在汽车经销企业让利活动的基础上叠加进行,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自主选择确定发放赠送加油卡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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