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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商务流通市场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邯郸市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局2026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责任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合理制订抽查计划 局机关相关科室、商务流通市场中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对本科室负责监管的相关行业要合理规划年度抽查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抽查计划,确保监管工作全方位、无死角。 三、切实做好抽查工作 局机关相关科室、商务流通市场中心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的时间、抽查任务、抽查比例、抽查事项、抽查对象等要素,合理安排抽查人员,做好抽查保障,确保抽查工作时间、内容、效果落实。 四、认真做好抽查公示 局机关相关科室、商务流通市场中心要认真做好系统抽取检查对象和抽查结果的登记工作,按计划在“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公开公示。 五、加强抽查结果监督 局机关相关科室、商务流通市场中心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检查,严格按照《商务领域信用监管与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发现的严重违规违法、失信经营市场主体行为,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市场秩序科按照市双随办要求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
附件:1.邯郸市商务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邯郸市商务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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