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邯郸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暨“幸福邯郸 首季惠购”促消费活动在新世纪中心门前广场举行。此次活动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市、县两级同步开展。
3月15日至3月20日,我市将拿出3000万元促消费资金,举办“幸福邯郸 首季惠购”促消费活动,持续促进市民消费,拉动全市消费氛围。此次促消费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通过“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购物满减优惠;线下通过实体店绿色智能家电促销、购车送油卡等形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消费者须通过“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选择所在区域领取区域专属消费券。活动期间,促消费活动电子消费券每日10:00限额发放,消费券有效期3天,最后核销日期为3月22日,未核销券回归券池继续发放,发完即止。
消费券包含商超消费券,家电、珠宝消费券等。消费者可通过百度APP搜索“幸福邯郸欢乐购”或“邯郸消费券”、打开百度APP“惠生活”点击顶部“幸福邯郸欢乐购”、打开百度APP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三种方式领取。
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汽车销售企业(4S店)消费,单笔消费达到标准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核销。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消费者向商家展示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二维码,经商家扫描进行核销,使用后的消费券标记商家信息。
参与汽车促销活动补贴兑付方式如下: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4S店)自主购置汽车;消费者购置汽车后,向所购汽车的销售方(4S店)提供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活动期间新购汽车购车发票(复印件)、新购汽车的购车合同(复印件)、申领补贴表等。其中,个人消费者购车证明材料须经汽车销售企业(4S店)进行初审,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县(市、区)商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个人消费者购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以赠送中石油、中石化加油IC卡、消费卡、现金等形式向购车人兑付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