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省级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市级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经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评审组实地考察评审,并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拟确定:
一、2021-2022年度省级冬春蔬菜储备。拟由河北鼎康粮油有限公司承担冬春蔬菜储备任务大白菜450吨、补贴资金45万元;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巨信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承担冬春蔬菜储备任务450吨、补贴资金45万元(其中:土豆100吨、资金10万元,洋葱350吨、资金35万元);广平县双达冷库有限公司承担冬春蔬菜储备任务土豆350吨、补贴资金35万元。
二、2021-2022年度市级冬春蔬菜储备。拟由河北鼎康粮油有限公司承担冬春蔬菜储备任务1100吨、资金110万元(其中:白萝卜550吨、资金55万元,胡萝卜550吨、资金55万元);河北美德农产品有限公司承担冬春蔬菜储备任务500吨、补贴资金50万元(其中:土豆250吨、资金25万元,蒜薹250吨、资金25万元);邯郸开发区光寿果蔬贸易有限公司承担冬春蔬菜储备任务400吨、补贴资金40万元(其中:圆白菜250吨、资金25万元,洋葱150吨、资金15万元)。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反映。联系电话:3118238;联系人:乔宇。
市纪委驻商务局纪检组监督电话:3118005。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