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邯郸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绿色餐饮企业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冀南新区投促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推进2018年绿色餐饮工作的通知》(冀商服贸函〔2018〕97号)要求,决定开展宣传推广《绿色饭店》(GB/T-21084-2007)国家标准工作,组织评定一批绿色餐饮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度宣传推广《绿色饭店》国家标准、评定绿色餐饮企业工作,以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市为重点(省级文明县城有临漳县、广平县、鸡泽县、成安县、魏县、涉县、曲周县)。自2018年9月1日开始,2018年11月15日结束。评定资质内容为中国绿色餐饮企业(中国绿色饭店)和国家钻石级酒家酒店。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流程。各县(市、区)商务局、冀南新区投促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负责统一组织本地餐饮企业申报工作,提出具体推荐名单上报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统一转报,省商务厅召集专家组专家进行初审后,核定申报企业名单,联系国家有关机构统一组织评定工作。 2、申报要求。因开展中国绿色餐饮企业(中国绿色饭店)和国家钻石级酒家酒店评定标准高、程序严、难度大,请拟申报企业参照《绿色饭店》、《绿色餐饮企业》国家标准开展自查,自查合格后、县区商务部门再推荐。 3、时间要求。申请评定2018年度绿色饭店、绿色餐饮企业名单,统一由各县(市、区)商务局、冀南新区投促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形成正式文件,请务必于2018年9月7日17:00前将企业名单报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联系人:武静,联系电话:3010129,邮箱:sfc3010129@163.com。 特此通知。 2018年9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