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便民市场建设,改善市场环境,实现便民消费,按照省、市“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市场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2019年全市便民市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宗旨,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以改善民生、促进消费为导向,通过改造和新建生鲜超市、菜市场和农贸市场,不断提升便民市场服务质量和服务功能,营造便利的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二、年度目标
2019年,在主城区范围内改造或新建生鲜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等便民市场22个(任务分解情况见附件1)。各区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生鲜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等便民市场建设或改造项目。生鲜超市营业面积不应小于100平方米,菜市场营业面积不应小于500平方米,农贸市场营业面积不应小于400平方米。
三、重点任务和分工
重点在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中心城区建设生鲜超市、菜市场,在永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等城市周边区建设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对中心城区老旧菜市场进行改造,重点改造整体基础设施、检测检验设施和卫生设施。在中心城区没有完善配套的新建生活小区或具备建设条件的老旧小区,新建生鲜超市和菜市场。在城市周边区改造或新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重点改造场地环境,有效解决脏、乱、差和居民生活不便问题。
便民市场规划建设要坚持布局合理、容量充足、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环境优良、便民惠民原则,综合考虑公共基础设施、交通、环境以及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合理进行布点选址和建设标准确定。要充分发挥便民市场公益性作用,在加大地方财政和土地政策支持基础上,调动社会各方投资积极性,实现投资多元化。
各区政府是便民市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便民市场建设工程的推进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出台相应支持政策,保障项目建设和项目验收顺利完成;市级商务、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为项目实施管理部门,依据各自部门职责指导、支持便民市场建设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9年2月—3月)。各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应明确改造或新建便民市场名称、所在区域、投资主体、地方配套资金、建设内容、完成时限和验收办法。2019年3月底前,各区将工作方案报市商务局备案。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9年4月—10月)。各区要指导项目推进单位按照要求和标准分类推进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二季度末要完成任务数量的30%,三季度末要完成任务数量的80%,力争10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项目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2月)。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竣工后向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各区商务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核对资料、咨询提问等方式,对每个项目给出验收结论并签字确认。2019年12月5日前,各区向市商务局报送验收工作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商务局成立便民市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便民市场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市商务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各区也要成立专班负责该项工作,确保便民市场建设工作有效衔接、有序推进。
(二)强化日常督导。各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和督查推进机制,指导便民市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公共服务功能,加强日常监督和规范管理。要严格月报制度,于每月2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市商务局。为有效推进项目实施,直观体现项目实施效果,每个项目在建设或改造前、实施中、完成后都要拍照留档备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区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便民市场,在便民市场附近路口设置路标,开展多种形式的让利促销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到便民市场消费。要指导便民市场合理制定商铺、摊位租金,设置最高限价,切实减轻商户经营负担,不断提升便民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形成良好氛围。
(四)完善政策扶持。简化便民市场建设审批手续,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各区政府(管委会)在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方面给予支持。各区商务局会同规划、城管等部门对辖区便民市场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提出新建、改建便民市场具体意见,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在辖区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即可施工建设。利用空闲地和集体土地等建设便民市场的,规划部门可先办理临时规划手续,必要时由市场业主自行拆除。市商务、市消防、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建设中给予规范指导。
(五)做好总结推广。要及时总结本地便民市场建设和运营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运营模式,树立便民市场创新典型,促进相互借鉴交流。
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
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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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超市(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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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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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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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山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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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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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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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台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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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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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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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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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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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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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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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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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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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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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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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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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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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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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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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市场建设参考标准
一、生鲜超市建设参考标准
1.原则上应选取保供任务重、城区人口密集、消费需求量大、辐射范围广的重点区域进行选址建设。
2.附近不得存在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水体、烟雾、粉尘的污染源,不得有生产或存贮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3.应为固定建筑,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
4.内部应防滑、防水、易清洁,内墙及天花板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防霉涂料及阻燃材料,场内空间应通透、明亮,能随时换气通风、符合卫生要求。
5.具备良好的给排水、供电、消防、卫生、营业等设施,应配备制冷空调设备,场内通道宽度一般应大于1米,符合消防疏散要求。
6.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种类别经营需要统一制作,规范整齐,美观实用,统一悬挂标牌。应根据经营商品的种类和数量配置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和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加工设备。
二、菜市场建设参考标准
1.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2.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场所。
3.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4.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5.菜市场面积根据规划区域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
6.城市建成区及县城新建菜市场,应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
7.菜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要求。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8.市场内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
9.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10.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
11.应按要求建设卫生间,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12.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有条件的应单独设置配电室。
13.菜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
14.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应按规定标准配置灭火器材。
15.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面及边缘挡水凸边使用面砖或不锈钢材料制作。
16.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输环节形成的冷链不脱节。
17.菜市场应根据需要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并对入市蔬菜、水果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监测。
三、农贸市场建设参考标准
1.市场交易大棚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钢架结构。有条件的宜建成封闭的室内市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
2.市场地面应硬化、防滑,并向排水槽(沟)倾斜。
3.市场应设置2个以上出入口,通道宽敞整洁。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
4.应根据市场规模相应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地面应硬化,有条件的市场可为经营户和消费者分设停车场。
5.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不得设在熟食区域,有条件的市场可以设置1-2个无障碍厕位。市场应设置垃圾池或一定数量的带盖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设置垃圾中转密闭间。市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灭鼠设施设备。
6.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和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冲洗装置。
7.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宜设独立的配电室。
8.室内市场应达到良好的通风条件。
9.市场内应按国家消防规定,配置消防栓、消防水带、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10.市场应按商品大类科学分区,合理布局各档口,生熟、干湿、鲜活经营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应统一配备相应的保鲜和依法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及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应设立导购图、公示宣传栏等公共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