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商务局
关于公开遴选有奖发票活动服务机构的
公 告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要求以及我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安排,拟公开遴选2026年有奖发票服务机构,承担有奖发票相关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邯郸市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
2026年邯郸市商务局有奖发票活动服务机构
三、服务内容
(一)发票抽奖兑付机构
有意愿参与本市有奖发票活动,能独立承担或与其关联主体(与申报主体具备关联关系的其他主体)共同承担发票传输、票面信息核验、奖金兑付等工作的支付机构或清算机构。
申报主体或其关联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期内、证照相符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2)具备自有移动端支付应用软件(APP)。
(3)具备成熟的系统开发与数据对接能力,能够搭建安全、稳定的发票信息采集与实名核验系统,能够达到数据安全及保密要求。
(4)能够提供用于有奖发票奖金兑付的资金账户,以现金或电子红包方式兑付奖金并接受相关部门对资金的监管。
(5)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能够防范重复录入、套取资金等行为,保障活动公平公正。
(6)具有专业化的服务团队,提供良好的商户/用户服务。具备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活动期间系统运行顺畅。
(7)能够满足有奖发票活动规则设置、发票传输、发票核验、数据共享、公证等工作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8)能够安全、完整留存活动相关数据及材料五年以上,配合后期审计、巡视等工作开展。
(9)能够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做好运营保障。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咨询、投诉等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市场反馈及用户需求,及时升级迭代软件系统,优化参与体验。
(二)抽奖系统建设机构
有意愿参与本市有奖发票活动,能独立承担或与其关联主体共同承担千万量级票面信息核验、发票抽奖工作,并具备发票抽奖系统开发能力的机构。
申报主体或其关联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成熟的系统开发与数据对接能力,按照活动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搭建安全、稳定的发票抽奖系统,能够达到数据安全及保密要求。
(2)能够与其他参与活动的支付机构或清算机构、发票核验机构、资金监管机构、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对接,实现数据统计、分析、查重和信息互通等功能。
(3)具有专业化的服务团队,提供良好的商户/用户服务。具备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活动期间系统运行顺畅。
(4)实施风险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发票重复录入、套取资金、虚假发票信息抽奖与核销等行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处置工作。
(5)能够安全完整留存活动相关数据及材料五年以上,配合后期审计、巡视等工作开展。
(6)保障资金安全,对财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本次活动资金挪作他用。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开展资金结算,并在要求的期限内及时退回未核销的结余资金。
(7)能够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做好运营保障。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咨询、投诉等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市场反馈及用户需求,及时升级迭代软件系统,优化参与体验。
四、申报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抽奖系统需要在2月10日前达到上线运行的要求。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奖发票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
3.满足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
4.参与活动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经营情况、相关活动参与经验,本次活动实施服务及风险管控方案等。
5.允许企业同时申报“发票抽奖兑付机构”和“抽奖系统建设机构”;若同时申报,应分别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本次机构遴选请于2026年2月5日前向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部门审核
邯郸市商务局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综合评议确定参与企业后向社会公示。征集的参与企业资格有效期与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实施期一致。
(三)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341号(邯郸市商务局205室)
联系电话:0310-3118238
七、其他说明
对后续有意愿参与我市有奖发票活动的服务机构,可直接联系我局报名参与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相关条件要求参照本公告执行。
附件:有奖发票活动服务机构申请表
邯郸市商务局
2026年2月2日